“CSS 设计器”面板(窗口 > CSS 设计器)属于 CSS 属性检查器,能让您“可视化”地创建 CSS 样式和规则并设置属性和媒体查询。
“CSS 设计器”面板
注意: 可以使用 Ctrl/Cmd+ Z 撤销或使用 Ctrl/Cmd + Y 还原您在 CSS 设计器中执行的所有操作。更改会自动反映在“实时视图”中,相关 CSS 文件也会刷新。为了让您觉察到相关文件已更改,受影响文件的选项卡将在一段时间内(约八秒)突出显示。
“CSS 设计器”面板由以下窗格组成:
源
列出与文档相关的所有 CSS 样式表。使用此窗格,您可以创建 CCS 并将其附加到文档,也可以定义文档中的样式。
@媒体
在“源”窗格中列出所选源中的全部媒体查询。如果您不选择特定 CSS,则此窗格将显示与文档关联的所有媒体查询。
选择器
在“源”窗格中列出所选源中的全部选择器。如果您同时还选择了一个媒体查询,则此窗格会为该媒体查询缩小选择器列表范围。如果没有选择 CSS 或媒体查询,则此窗格将显示文档中的所有选择器。
在“@媒体”窗格中选择“全局”后,将显示对所选源的媒体查询中不包括的所有选择器。
属性
显示可为指定的选择器设置的属性。有关详细信息,请参阅设置属性。
CSS 设计器是上下文相关的。这意味着,对于任何给定的上下文或选定的页面元素,您都可以查看关联的选择器和属性。而且,在 CSS 设计器中选中某选择器时,关联的源和媒体查询将在各自的窗格中高亮显示。
CSS 设计器显示在实时视图中选择的图像的属性
CSS 设计器显示在实时视图中选择的标题的属性
注意: 选中某个页面元素时,在“选择器” 窗格中将选中“已计算”。单击一个选择器可查看关联的源、媒体查询或属性。
若要查看所有选择器,可以在“源” 窗格中选择“所有源”。若要查看不属于所选源中的任何媒体查询的选择器,请在“@Media”窗格中单击“全局”。
创建和附加样式表
在“CSS 设计器”面板的“源”窗格中,单击
,然后单击以下某个选项:
创建新的 CSS 文件:创建新 CSS 文件并将其附加到文档
附加现有的 CSS 文件:将现有 CSS 文件附加到文档
在页面中定义:在文档内定义 CSS
根据您选择的选项,将显示“创建新的 CSS 文件”或“附加现有的 CSS 文件”对话框。
单击“浏览”以指定 CSS 文件的名称,如果要创建 CSS,则还要指定保存新文件的位置。
执行下列操作之一:
单击“链接”以将 Dreamweaver 文档链接到 CSS 文件。
单击“导入”以将 CSS 文件导入到该文档中。
(可选)单击“有条件使用”,然后指定要与 CSS 文件关联的媒体查询。
定义媒体查询
在“CSS 设计器”面板中,单击“源”窗格中的某个 CSS 源。
单击
“@媒体”窗格中的 以添加新的媒体查询。
随后将显示“定义媒体查询”对话框,其中列出 Dreamweaver 支持的所有媒体查询条件。
根据需要选择“条件”。有关媒体查询的详细信息,请参阅此文章。
确保为您选择的所有条件指定有效值。否则,无法成功创建相应的媒体查询。
注意: 目前对多个条件只支持“And”运算。
如果通过代码添加媒体查询条件,则只会将受支持的条件填入“定义媒体查询”对话框中。然而,该对话框中的“代码”文本框会完整地显示代码(包括不支持的条件)。
如果您单击“设计”/“实时”视图中的某个媒体查询,则视口切换以便与选定的媒体查询相匹配。若要查看全尺寸的视口,请在“@Media”窗格中单击“全局”。
定义 CSS 选择器
在“CSS 设计器”中,选择“源”窗格中的某个 CSS 源或“@媒体”窗格中的某个媒体查询。
在“选择器”窗格中,单击
。根据在文档中选择的元素,CSS 设计器会智能确定并提示使用相关选择器(最多三条规则)。
可执行下列一个或多个操作:
使用向上或向下箭头键可为建议的选择器调整具体程度。
删除建议的规则并键入所需的选择器。请确保您键入了选择器名称以及“选择器类型”的指示符。例如,如果您要指定 ID,请在选择器名称之前添加前缀“#”。
若要搜索特定选择器,请使用窗格顶部的搜索框。
若要重命名选择器,请单击该选择器,然后键入所需的名称。
若要重新整理选择器,请将选择器拖至所需位置。
若要将选择器从一个源移至另一个源,请将该选择器拖至“源”窗格中所需的源上。
若要复制所选源中的选择器,请右键单击该选择器,然后单击“复制”。
若要复制选择器并将其添加到媒体查询中,请右击该选择器,将鼠标悬停在“复制到媒体查询中”上,然后选择该媒体查询。
注意:只有选定的选择器的源包含媒体查询时,“复制到媒体查询中”选项才可用。无法从一个源将选择器复制到另一个源的媒体查询中。
复制粘贴样式
您现在可以将一个选择器中的样式复制粘贴到其他选择器中了。您可以复制所有样式或仅复制布局、文本和边框等特定类别的样式。
右键单击某个选择器并选择可用的选项:
使用 CSS 设计器复制样式
如果选择器没有样式,则“复制”和“复制所有样式”处于禁用状态。
对于无法编辑的远程站点,“粘贴样式”处于禁用状态。但是,“复制”和“复制所有
样式”都可以使用。已在某个选择器上部分存在的粘贴样式(重叠)可以使用。所有选择器的
Union 均已粘贴。复制粘贴样式也适用于 CSS 文件的不同连接 ? 导入、链接、内联
样式。
设置 CSS 属性
属性分为以下几个类别,并由“属性”窗格顶部的不同图标表示:
布局
文本
边框
背景
其它(“仅文本”属性而非具有可视控件的属性的列表)
注意: 在编辑 CSS 选择器的属性之前,请用“反向检查”标识与该 CSS 选择器关联的元素。这样,可评估是否所有在“反向检查”过程中突出显示的元素均确实需要更改。有关“反向检查”的详细信息,请参阅链接。
选择“显示集合”复选框可仅查看集合属性。若要查看可为选择器指定的所有属性,请取消选择“显示集合”复选框。
所有属性
仅限设置属性
若要设置属性(如宽度或边框合并),请单击“属性”窗格中的属性旁边显示的所需选项。
被覆盖的属性使用删除线格式表示。
表示属性被覆盖的删除线格式
设置边距、填充和位置
使用 CSS 设计器属性窗格中的框控件,可以快速设置边距、填充和位置属性。如果您偏好代码,则可以在快速编辑框中为边距和填充指定速记代码。
“margin”属性
“padding”属性
“position”属性
单击值并键入所需值。如果想让所有四个值相同并同时更改,请单击中心位置的链接图标 ()。
随时可禁用 () 或删除 (
) 特定值,例如删除左侧外边距值,同时保留右侧、顶部和底部外边距值。
边距的禁用、删除和链接图标
设置边框属性
边框控件属性整理成了逻辑选项卡以帮助您迅速查看或修改属性。
如果您偏好代码,则可以在快速编辑文本框中为边框和边框半径指定速记代码。
要指定边框控件属性,首先在“所有边”选项卡中设置属性。其他选项卡也接着被启用,“所有边”选项卡中设置的属性反映于各个边框。
当您更改各个边框选项卡中的属性时,“所有边”选项卡中的相应属性值更改为“未定义”(默认值)。
在下例中,边框颜色设置为黑色,接着更改为红色(用于顶部边框)。
所有边的边框设置为黑色
插入的代码基于用于速记或普通书写的首选参数设置。
在 Dreamweaver CC 2014 之前的版本中,删除和禁用控件适用于各个属性。现在,您可以在边框控件组级别使用删除和禁用控件以将这些操作应用于所有属性。
在“检查”期间,基于“设置”选项卡的优先级别聚焦选项卡。优先级别最高的为“所有边”选项卡,仅接着为“顶部”、“右边”、“底部”和“左边”。例如,如果一个边框仅设置了最高值,计算方式将聚焦于“顶部”选项卡而忽略“所有边”选项卡,因为未设置“所有边”选项卡。
禁用或删除属性
“CSS 设计器”面板可用来禁用或删除每个属性。以下屏幕截图显示了宽度属性的禁用 () 和删除 (
) 图标。当您将鼠标悬停在属性上时,这些图标就会显示。
禁用/删除属性
键盘快捷键
您可以用键盘快捷键添加或删除 CSS 选择器和属性。您还可以在“属性”窗格的属性组之间导航。
快捷键 | 工作流程 |
CTRL + Alt +[Shift =] | 添加选择器(如果控件位于选择器部分) |
CTRL + Alt+ S | 添加选择器(如果控件在应用程序的任意位置) |
CTRL + Alt +[Shift =] | 添加属性(如果控件位于属性部分) |
CTRL + Alt+ P | 添加属性(如果控件在应用程序的任意位置) |
Select + Delete | 如果已选定选择器,删除选择器 |
CTRL + Alt + (PgUp/PgDn) | 在属性子窗格中,在各部分之间跳转 |
标识与 CSS 选择器关联的页面元素 (13.1)
大多数时候,一个 CSS 选择器与多个页面元素相关联。例如,页面主要内容中的文本、页眉和页脚文本均可与同一 CSS 选择器关联。编辑 CSS 选择器的属性时,将影响与该选择器关联的所有元素,包括不想更改的元素。
“实时突出显示”帮助您标识所有与 CSS 选择器关联的元素。如果只想更改一个元素或某些元素,则可为这些元素新建一个 CSS 选择器,然后编辑属性。
要标识与 CSS 选择器关联的页面元素,请将鼠标悬停在实时视图中的选择器上(实时代码“关闭”)。Dreamweaver 用点划线突出显示关联的元素。
要使元素保持突出显示,请单击该选择器。现在以蓝色边框突出显示元素。
要取消元素四周的蓝色高亮显示,请再次单击该选择器。
注意: 下表总结了不适用“实时突出显示”的方案。
模式 | 实时代码 | 显示“实时突出显示” |
代码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设计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实时 | 开 | 否 |
关 | 是 |
禁用实时高亮显示
默认情况下启用实时突出显示。要禁用实时突出显示,请单击文档工具栏中的实时视图选项,然后单击“禁用实时突出显示”。